科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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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日常值班、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件审核、机要保密、文书档案、退休人员、信访维稳、行政事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科(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办公室)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提升组织力。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和党建工作考核。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承担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负责归口指导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指导做好党的建设其他工作。承担市委交办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承担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互联网+党建”、新媒体建设和工委门户网站建设。

四、统战群工科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规划。联系市直机关党外人士,加强思想引导,反映有关情况。承办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等工作。协调指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