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现代化司法理念”引领服务现代化南充建设

时间:2023-07-06 10:00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罗乐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的“南充行动”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党建+现代化司法理念”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导办案,引领服务现代化南充建设。

树牢以党建+“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理念。现代化司法理念最突出的特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最重要的作用是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理念,确立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鲜明导向,不折不扣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聚焦市委“七个中心”“4件大事”“三个一批”等战略部署和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考虑稳定、办案服务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坚定企业家“选择南充就是选择发展、投资南充就是投资未来”的决心信心。

树牢以党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检察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深化运用“案-件比”为引领,推动每一名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司法良知、善于换位思考,情同吾心、如我在诉,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以求极致的标准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准办好,用司法的智慧、专业,理性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切实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树牢以党建+“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治罪与治理并重”等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既结合办案抓治罪,也深化监督促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协力共画社会和谐更大“同心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用好监督和支持两种方式,充分运用政治、法律、检察智慧开展工作、实施监督,共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南充建设。树牢“客观公正立场”理念,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树牢以党建+“一体履职”理念。在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中纠问题,做优刑事检察,把监督寓于办案,把办案作为监督履责的重要手段,通过办案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在贯彻“精准监督”理念中破旧题,做强民事检察,既通过成功抗诉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通过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中解难题,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贯彻“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中答新题,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切实维护好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努力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昆山反杀案、内蒙古呼格案等的纠冤纠错,无不渗透着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引领,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迟来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检察机关贯彻新发展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党建+现代化的司法理念”,在奋力推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的“南充行动”中能动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现代化监督能力为现代化南充建设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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